致敬医者仁心!九旬退休医生无偿捐献遗体,献给热爱一生的事业
杭州馨和园颐养院(杭州求是医院)
致敬大爱无私 生命最后的礼物
3月19日,我院91岁老人王美英奶奶安详地离开了,按照王美英奶奶生前遗愿,将遗体和大脑捐献给她所热爱的医学事业。红字十会接到家属电话,第一时间联系了医学院来到我院,在王奶奶儿女们同意下,办理捐献事宜。完成了这位生前也是医生的老人家的无私心愿。
王美英奶奶这一低调爱心壮举,让全院高度尊敬。
01
一生奉献给医学,缘于二女儿的善心
“妈妈也捐了”
王奶奶是护校出身,曾想应召参加抗美援朝,被家人阻止,是王奶奶的一大遗憾。
王奶奶是厂医,一声“王医生”,她便觉得自己的责任很重大。所以只要有进修的机会,她绝不错过,中医西医她都学,在医学道路上兢兢业业,能帮到患者是她最大的满足。
退休后仍医者仁心,无私帮助友邻
二女儿热心公益活动,偶然接触到红十字会遗体捐献的宣传活动,在领取了遗体捐献申请表格后向妈妈表达了自己要捐献遗体的意愿。
“可以啊,妈妈也捐了,这是好事啊,”被女儿这种善良大爱打动,“你知道吗,我在学医的时候,解剖医学是需要人体老师的。”王美英奶奶很豁达地决定,立马让二女儿着手为自己办理遗体捐献申请事宜。就这样母女俩都签了遗体捐献申请书。
王美英奶奶的捐献荣誉证书
感谢您的无私奉献,最后仍牵挂医学事业,
感谢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医者至高无上的仁心。
捐献现场,照片由红十字会提供
02
结缘馨和园,晚年生活在这里篇
“家”一般的温暖
2017年,王美英奶奶确诊肠癌,接受手术。术后康复的她坚持和老伴过“不麻烦子女,不需要保姆”的生活模式。“我爸爸患阿尔茨海默病,她坚持自己照顾爸爸,自己做饭,她用自己的医学知识来缓解我爸爸的病症。每天出去遛弯啦,跟别人聊聊天,到现在我爸爸还认得到我们子女”王奶奶小女儿说道,“这点我妈妈很骄傲的。”
王美英奶奶和爷爷相守70载,照片由家人提供
后因身体欠佳,经由儿女劝说,2022年,王美英奶奶和患阿尔茨海默病的王爷爷一起陪伴入住馨和园安养。
“选择馨和园颐养院,主要是因为这里是浙江省医养结合示范点,我妈妈生病需要医疗这块的支持。”王美英奶奶小女儿说道。
入住馨和园后,王美英奶奶觉得这里“人很好,医护人员、阿姨对我们都很好”,便有了长住馨和园的想法,可爱的老两口盛装打扮,10月送了锦旗表达对医护人员的感谢。
王美英奶奶生前是一位注重礼仪的优雅女士
老两口住一个房间,相互关心。护士回忆道“奶奶每次打吊瓶,爷爷都会给奶奶按摩,让她舒服一点”。
03
王奶奶最大心愿实现,没有遗憾
和老伴过结婚70周年篇
70周年合照,照片由家人提供
王美英奶奶和王爷爷相知、相伴、相濡以沫了70年,有着专属于那个纯真年代的真挚感情,是儿女们眼中现实版的“父母爱情”,是馨和园的一段伉俪佳话。几天前刚度过了他们结婚70周年纪念日,王美英奶奶很看重这次纪念日的仪式感,早早提醒儿女们要准备好新衣服,花束。
当天儿女们一大早就来了馨和园,打扮布置,现场充满了温馨的气氛。王奶奶和王爷爷脸上一直腼腆地微笑,好似回到了70年前初相识的日子。
70周年甜蜜合影,照片由家人提供
“其实我妈妈一直在坚持,忍住病痛不吭声,就是因为她要等到70周年,她盼了很久,这是她和我爸爸的约定。”完成了王奶奶的心愿,儿女也都认为很圆满,没有遗憾。
王美英奶奶的一生就是现实版的“安杰”,“妈妈生长在一个大家庭,从小有外婆和两个姐姐宠着。后来和爸爸结婚,用外婆的话来说我爸除了不会纳鞋底,其它的事都是我爸做的。她一生都算是有福气的。”王美英奶奶的小女儿笑道。
王奶奶年轻时,照片由家人提供
“退休后,还一直坚持学习,在老年大学学习高中英语,还可以和外国人对话。妈妈的学习精神真是让我们自愧不如。”王美英奶奶的小女儿回忆母亲,“她勤俭、善良、能干,她满脑子都是子女的幸福,她时时刻刻为子女操碎了心,她具备了中华民族劳动妇女应有的美德,做她的孩子我感到很幸福。”
照片由家人提供
感谢大爱的王奶奶
一路走好!
1.什么是遗体捐献?
遗体捐献,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,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,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,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。
2.遗体(角膜)捐献者条件
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在逝世后捐献遗体(角膜)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(角膜),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。
志愿捐献遗体登记分别为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。
(一)线上登记:电脑端浏览器搜索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”,官方网站首页点击“我要登记”按照提示操作即可登记成功;微信中搜索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”,关注微信公众号,点击志愿登记按照提示操作,登记完成点击保存后,弹出一张显示有登记人姓名电子卡即为登记成功。
(二)线下登记:针对年龄较大对网络操作不是很熟悉或需要现场咨询登记者,可前往居住地的红十字会由工作人员讲解登记须知等事项后,填写“遗体捐献登记表”一式两份、粘贴照片加盖公章存档1份并返还登记者1份,同时可颁发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纪念证书。
1.人体器官捐献遵循“自愿、无偿”的原则。
2.捐献发生在逝世之后,不会影响对您的抢救和治疗。
3.最终能否实现捐献,需经医学评估并尊重亲属的意见。
4.请将捐献意愿告知家人,获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。
5.如果捐献意愿发生改变,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。
6. 登记者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禁止未满18周岁人登记。
7. 严禁虚假、恶意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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